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哲学与政法学院 2013版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阅读次数:日期:2014-04-18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
2013版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专业代码:200202)
 
一、培养目标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主要培养能够在中小学从事思想政治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科研宣传工作等方面人才。基本要求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献身中小学德育工作和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精神;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原理,系统了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历史和现状,熟悉党和国家的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健康的体格等。
二、研究方向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的研究方向主要是思想政治课的课程问题和教学问题,包括中小学的课程问题和教学问题。具体研究内容有:课程与教学的历史演进;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思想政治课的历史沿革和课程基础;思想政治课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思想政治课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思想政治课的事实与教学过程;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原则、形式与方法;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步骤;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测试与评价;思想政治课的学习指导与课程资源;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实习和实习指导;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与专业素养等。
三、学习年限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半。
四、培养方式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具体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论文写作相结合,导师与学生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多方面的积极性。其中包括: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考试与考查相结合;校内导师指导与校外导师指导相结合等。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
1课程设置及学分
 
 
 
2013版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课程类型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是否学位课
合计
学分
 
 
 
 
 
 
学位
公共课
2002021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8
1.5
第一学期
14
2002021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
28
1.5
第二学期
2002021004
综合英语
108
3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2002021005
教育学原理
54
3
第二学期
2002021006
教育心理学
54
3
第一学期
2002021007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专业
必修课
132002022001
学科论文写作
18
1
第三学期
16
132002022002
政治学原理专题研究
54
3
第三学期
1320020220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54
3
第三学期
132002022004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
54
3
第三学期
132002022005
中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54
3
第三学期
13200202100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54
3
第四学期
选修课
专业
选修课
132002023001
 学校德育研究
36
2
第四学期
4
132002023002
 学校法律问题研究
36
2
第四学期
132002023003
学校学生管理
36
2
第四学期
132002023004
形势与政策研究
36
2
第四学期
必修环节
实践环节
132002024001
教学观摩、交流、讲课、说课
18
1
第四学期
1
学术活动
132002024002
科研训练
18
1
 
第四学期
1

注:专业必修课中必须包含两门主干课程;选修课程至少设置4-6门备选;实践环节应对学生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学术活动原则上不得少于6次。
 
   
    2.学习要求与考核方式
1学习要求:
1)课程学习、论文写作与考核按照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学术讲座或讨论课实行校内外专家与研究生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讲座。
3)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采取两种方式,一方面应根据教学要求适当开展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每年最少一次,可由导师集中组织和指导,也可自己进行;另一方面,应经常组织研究生到有关中等学校开展教育实习和见习,并参与本科生的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加强对中等学校教学和教改的了解,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4)科研能力与水平的要求:应着重培养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每个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包括录用待发表)。
2考核方式:
1)中期考核
按照学校要求,硕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制度。在第三至第四学期从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创新和健康状况等几个方面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中期考核工作应公开、公正地进行。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阶段。
2)其末考核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研究生必修课程考核原则上采用考试方式,社会调查、学术活动、教学实践、专题讲座、文献综述等教学环节及实验课、选修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考查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等五级评定。不及格的课程或必修环节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答辩,成绩按优秀、通过、不通过计。
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的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该门课程讲授结束后的下一次集中学习的第一周内进行,不得在课程讲授刚结束的同一时段举行考试,也不得举行任何考前辅导。由于采用学分制,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补考,只能安排重修。
 
六、中期考核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分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健康状况
四个方面,基本要求是政治思想素质较好;课程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撰写出与论文选题相关的“文献综述报告”;身心健康。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跟踪培养、不合格三类。
中期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可以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中期综合考核结果为“跟踪培养”的,学位论文必须经专家匿名评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中期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终止学籍。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作为研究生培养最基础、最关键环节之一,旨在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是决定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1.论文选题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跟踪
在职特岗教师·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的前沿动态,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经导师审核同意。
2.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的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没有通过者必须在第四学期的第10周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时必须有规范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作出与研究问题相关的文献综述,说明自己的研究与前人或别人研究的联系与区别;第二、提出研究的总体设计研究的总体设计,阐明研究的问题何在和研究的方法所依。
3.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的写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杜绝不良学术行为,严格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撰写出具有一定学术水准并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学位论文,论文一般在三万字左右。
4.论文评阅和答辩
论文经导师同意推荐答辩后,在答辩前两个月,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论文答辩工作在提出申请并交出论文后两个月内进行完毕。论文答辩前应先审阅评阅人的评语,评阅通过者方能参加答辩。
八、本专业学位课程必读书目
1.《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1985.5
2.《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2004.5
3. 张建文著:《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人民出版社,2008.1
4. 张建文著:《思想政治课教学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4
5. 朱明光等著:《思想政治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2
6. 张耀灿等主编:《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6
7. 施良方等主编:《教学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8
8. 夸美纽斯:《大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5
9. 胡守芬主编:《德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9
10. 胡厚福著:《德育学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3
11. 历以贤主编:《现代教育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8
12. 李定开等主编:《中国教育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0.9
13.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
14. 钟启泉等主编:《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7
15. 廖哲勋、田惠生著:《课程新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3
16. 从立新著:《课程论问题》,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5
17. 胡中锋等编著:《教育测量与评价》,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
18. 桑新民等著:《教育哲学对话》,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12
19.《中小学德育工作文献规章要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20. 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1
21. 《当代世界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陈立思主编,1999.4
22. 国务院:《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23. 教育部:《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
2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