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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溪讲堂第三十四讲:刘作翔教授主讲《关于建立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的思考》

阅读次数:日期:2023-12-06


2023122日晚,学院万溪讲堂第三十四讲顺利举办,特邀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作翔教授,主讲《关于建立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的思考》。讲座由郭丁铭副教授主持,浙江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黄兴瑞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海平教授出席,全院200余名师生参与。鍚堢収3

刘作翔教授的讲座围绕“社会规范的概念和范围”、“建立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如何建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三个方面展开。

刘作翔教授认为,依据表现形式,可以将社会规范分为五大种类,即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组织自制规范,以及各级政治权威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内部成员的自制规章。

刘作翔教授指出,社会规范的备案审查制度目前有很大的推进空间。结合典型案例,他进一步指出,近年来由于缺少对社会规范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有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使得社会规范存在着违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这在目前仍是需要重视和关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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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翔老师提出,我国现实中存在的网格化的社会网络结构,可以将各种社会组织自制规范的制定主体纳入其中,形成隶属关系,由此可将社会规范层层分解,形成分种类、分层级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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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丁铭副教授总结指出,刘作翔教授用生动风趣的语言,给大家呈现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对于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较强指导意义。讲座结束后,刘作翔教授同我院师生进行了热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