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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溪讲堂第三十三讲:赵旭东教授主讲《法律、社会与文化——整体论视角的法律人类学》

阅读次数:日期:2023-12-06


2023123日上午,学院万溪讲坛第三十三讲顺利举办,特邀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赵旭东教授,主讲《法律、社会与文化——整体论视角的法律人类学》。讲座由葡亰8814线路|歡迎您!院长尤伟琼教授主持,全院200余名师生参与。

赵旭东教授的讲座围绕“法律人类学的概念”、“法律的文化属性”、“法律与文化的关系”三个方面展开。

赵旭东教授认为,法律人类学是从文化视角来讨论法律。它有三个特点:一是质疑唯一性,二是融于文化中,三是整体性文化。他指出,田野是法律人类学的起点,法律存在于线索之中,并依赖于线索的不断展开。而在田野中能够发现线索、追溯线索,最后通过民族志的书写形成线索完整的故事。

赵旭东教授进一步指出,法律与文化具有互构关系。他结合经典案例对“作为文化的法律与法律文化”进行了深入阐释,认为法律与文化之间密不可分,应从文化的整体性出发看待法律。

赵旭东教授认为,法律的存在是和文化自身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以及道德理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文化都有其自身法律的存在,而法律也借助于文化的意义而有所表达。

尤伟琼教授总结指出,赵旭东教授的讲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例生动风趣贴合实际,有助于师生深化对法律人类学的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讲座结束后,谷家荣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师生与赵旭东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